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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台灯光厂家避坑!格乐丽雅2起纠纷胜诉不回款,分享几点签合同的注意事项

发布日期:2026-01-29   浏览次数:47次

    舞台灯光行业内卷,回款不仅是企业的现金流命脉,更是支撑研发、生产、运营的核心根基。在行业里摸爬滚打的同仁们都懂,多少企业辛辛苦苦卖出灯具,却陷入 “发货易、回款难” 的困境:对账推诿、付款拖延、甚至遇到恶意拖欠,最终 “赚了订单,亏了现金流”。今天,我们就把自身与格乐丽雅关联公司的两起真实诉讼案分享出来,既是复盘自己踩过的坑,也希望给行业同仁提个醒。

    2025年4月,两起涉及杭州格乐丽雅、绍兴格乐丽雅的买卖合同纠纷尘埃落定—法院均全额支持了原告广州祥明舞台灯光设备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祥明灯光”)的核心诉求,但截至目前,祥明灯光不仅分文未收回,还累计付出超3万元诉讼成本。

    这场纠纷的关键痛点,并非事后的管辖权博弈,而是被告在合作之初就通过合同预埋的“管辖陷阱”。看似诱人的“批量采购”订单背后,是异地诉讼的高成本、被告的恶意规避执行,最终让胜诉判决沦为“一纸空文”。这起典型案例,给所有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敲响了风险防控的警钟。


一、合作背景:“头部品牌”的批量采购,藏着预设的陷阱

故事的开端,是来自“行业知名品牌”的合作邀约。杭州格乐丽雅、绍兴格乐丽雅均隶属于格乐丽雅品牌体系,对外宣称业务覆盖全国30城、坐拥300个宴会厅,且两家公司均为格乐丽雅时尚香港有限公司旗下法人独资企业,注册资本分别达9500万元、1000万元,看似实力雄厚。

面对这样一家“优秀企业”抛出的“批量采购”“长期合作”诱饵,祥明灯光基于商业信任与订单诱惑,未对被告主导拟定的《货物采购合同》进行深度风控审核,便草率签署。2022年2月至3月,祥明灯光按约完成全部设备的交付,却没想到,这份看似“优质”的合作,从一开始就埋下了维权无门的隐患。

二、纠纷核心:提前锁定的异地管辖,维权成本直接翻倍

与常见的商业合同纠纷不同,本案的“陷阱”在合同签署时就已成型——被告在《货物采购合同》中明确约定“争议由被告经营所在地法院管辖”。这一约定直接剥夺了祥明灯光在自身住所地(广东广州)诉讼的权利,纠纷发生后,只能被迫远赴浙江,分别向杭州萧山区人民法院、绍兴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看似合规的管辖条款,给祥明灯光带来了多重难以承受的维权压力:

1. 时间成本激增广州与杭州、绍兴相隔千里,案件审理期间,代理律师需多次往返异地参与庭审、提交证据,仅沟通协调耗时就远超本地诉讼;

2. 经济成本倒挂两案律师费共计27000元(分别为13000元、14000元),叠加保全费等相关开支,累计诉讼成本已超3万元,而胜诉后至今未追回任何欠款;

3. 被告恶意规避查询司法公开信息发现,上海格乐丽雅及其关联公司(含杭州、绍兴两公司)涉及司法案件超400起,其中杭州格乐丽雅44条、绍兴格乐丽雅16条,被执行人信息、终本案件屡见不鲜。更恶劣的是,被告明知会败诉,基本采取“缺席应诉”的消极态度,拖延诉讼进程。2024年初发送律师函催收,到9月正式立案,再到2025年4月拿到胜诉判决,祥明灯光耗费近1年半时间,却陷入“赢了官司、亏了成本”的困境。

三、判决结果:胜诉易,回款难,异地执行更是难上加难

尽管面临重重阻碍,祥明灯光凭借完整的证据链(《货物采购合同》、增值税专用发票、发货物流面单、微信聊天记录等),最终赢得了两场诉讼:

• 杭州萧山区法院判决:被告支付货款153765元,及自2022年11月12日起按LPR4倍计算的违约金;

• 绍兴越城区法院判决:被告支付货款148500元,及相应违约金(144045元自2022年5月16日起、4455元自2025年3月22日起按LPR2倍计算)。

“胜诉”并未带来“回款”。格乐丽雅关联公司的司法风险数据早已暴露隐患:核心主体上海格乐丽雅有60条被执行人记录、18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、32条终本案件记录,65人被限制高消费;杭州、绍兴两公司也分别有5条和3条被执行人记录,资金链风险显著。

对于异地诉讼的原告而言,执行难的问题更显突出:一方面,难以全面掌握被告在异地的财产线索(银行账户、不动产、股权等);另一方面,跨区域执行协调流程繁琐,且被告存在明显的恶意转移财产行为,最终导致胜诉判决沦为“一纸空文”,祥明灯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仍无进展。



四、启示与反思:3个核心教训,企业合作必须记牢

这场纠纷的本质,是“大订单诱惑”下的风险防控缺失。核心教训只有一个:合同条款是企业合作的底线,尤其是管辖约定这类。

1. 格式合同的管辖条款,绝非:强势企业常通过格式合同约定“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”,看似合规,实则大幅增加乙方维权成本。中小企业切勿盲目签署,即便对方是行业头部品牌,也应争取谈判空间,至少不能放弃对自身有利的约定权利。

2. 管辖约定有法定范围,别被: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,合同管辖可约定原告所在地、被告所在地、合同履行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。即便最终约定被告所在地,也可同步附加“财产保全便利条款”“送达地址确认条款”,为后续维权降低难度。

3. 品牌知名度:合作前务必通过企查查、启信宝等工具,核查对方的司法案件、被执行人、失信记录等信息。像格乐丽雅关联公司这样涉诉频繁、风险频发的企业,即便品牌再响,也需谨慎合作。


五、后续业务开展:5条实操风控策略,直接落地

结合本案经验,为帮助祥明灯光及类似企业规避后续风险,整理了5条可直接落地的实操建议:

1.合同条款“逐项抠”,重点抓3个核心:① 管辖约定:优先争取“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”,若无法达成,可约定“合同履行地(如货物交付地)管辖”;② 付款条款:明确预付款(建议不低于50%)、进度款、尾款支付节点及逾期责任,坚决避免“先发货后收款”“全额开票后付款”的被动局面;③ 担保条款:与集团化企业合作时,要求其核心母公司或优质关联企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,锁定偿债主体。

2.交易全程“留痕”,证据链要完整:所有沟通(订单变更、付款承诺、验收确认等)需通过书面形式(邮件、盖章确认单)或微信、短信等可追溯渠道进行;发货保留物流面单、签收记录,开票后留存发票签收凭证,确保纠纷发生时证据无懈可击。

3.风险预警“早启动”,保全措施要果断:一旦发现对方逾期付款、推诿扯皮等异常,立即核查其财产状况,第一时间申请诉前财产保全,查封、冻结对方银行账户、不动产等资产,为后续执行铺路。

4.合作方“分级管理”,建立黑白名单:将涉诉频繁、失信违约的企业列入“黑名单”,永不合作;对首次合作的企业,设置“小批量试单+短期账期”准入机制,验证履约能力后再扩大合作规模。

5.异地合作“预规划”,降低维权成本:若确需约定异地管辖,提前与当地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,减少异地办案的时间和沟通成本;同时在合同中明确“诉讼费用、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”,锁定后续损失赔偿依据。

商业合作中,信任是基础,但风控才是底线。大额订单带来的利润诱惑,永远不能凌驾于风险防控之上。只有把合同条款做细、风险调查做足、维权路径规划到位,才能在复杂的商业环境中守住自身合法权益,避免陷入“赢了官司、亏了成本”的困境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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